
编号D2HA4现实境况与查处公示结果截然不同,沈丘蓝一商砼如故灯火透明,华盖云集,呆板轰鸣,灰尘飞扬。
经考核,举报题目不属实。此件与主题第五生态境遇保卫督察组交办第三批(受理编号:X2HA4)实质根基沟通,属于反复举报件。
沈丘县蓝一商砼有限公司位于沈丘县槐店回族镇祯祥西途南侧,占地面积13.1115亩,法定代外人:王凯,同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11624MA44AOLX6C。该公司产物为:商品混凝土。原辅资料:砂石、水泥、粉煤灰。坐褥工艺:原资料-掺和-搅拌-制品。坐褥装备:HZS180自愿化混凝土坐褥线台。
经现场查验,沈丘县蓝一商砼有限公司厂区院内洁净,大门、调理室、料仓等已查封。无坐褥规划印迹,经调阅该公司查处后(2021年4月26日至5月4日)用电纪录显示用电量为0.68度(附电外电量单及照片)。
因为该公司无合法用地手续,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已对其立案查处。目前,该公司犯法占用平常耕地(6.171亩)上的从属物依然举办了拆除;对制造用地(6.9405亩)上的从属物由槐店回族镇政府举办了查封,正正在按摄影合次序依法管制。